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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其实我看完《墨翟-染丝》以后并不十分同意下面的这些感慨。
丝和事的读法接近。所以个
人觉得墨翟应该是以染丝指代治理国事,私以为,此文和墨子的其他几篇文章相似,都应该是对
统治者说的话。毕竟统治一方的国君就如染妇一般,手执千丝万缕,稍有不慎便会坏事啊。仅从
此文来看,我并不觉得墨翟有何肤浅。事实上,墨翟一贯为人质朴,爱在文中举出实例或用比拟
的手法描述观点。而其“为天下谋利,除天下之害”的情怀也总是站在百姓的角度去说事。墨家
的精神,并不仅有“非攻,兼爱”,貌似其不少文章也在道家中有所保存。 遗……
我不想多说了。您对墨翟一定有偏见。请您多了解他再加以评述。说真的,您的感言是这个网站
最大的败笔。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这和扼杀发明有何关系。按您这说法,让我不由得想到某个斗
狼的故事,2人把2只狼崽带到树上,让那母狼来回蹦跑至死。这文章难道说的是母狼有爱心?
无为雨回话:你好!抱歉!很长时间没有查看这个留言板了,所以未能及时回复你的留言。老子
说:“治大国若烹小鲜。”也是差不多的意思,在我的感觉,老子的文字就形象、优美且有灵性,
墨翟的文字就难望其项背。当然,正所谓: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;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
特。因此在你看来反认为“非独染丝然也,国亦有染。”比老子的文字美善了无穷多倍,我也是
不可能说你的观点就是荒谬的。同样的道理,你说本人的感言是最大的败笔,我也不可能说你错
了。但是因为虚荣心作祟,我还是想告诉你:本人的《增广闲文》倒是被不少人侵权放上了他们
自己的博客上,令本人烦恼不已的呢(查看以前的留言可以证明)。这证明本人的感言是有人喜
欢的,你又能说他们不对吗?也是不能的。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难道不是一个很有创意的发明吗?
对其予以贬损难道不是一种打击和扼杀?你举的《牧竖》的例子,也许蒲松林不是想强调母狼有
爱心这一点,但在我看来母狼的确有爱心,而且是相当地有爱心,不少自以为了不起的人类的人,
为了自己的利益丧心病狂得爱心全无就完全无法与那母狼可比的!从古至今总是存在的弃婴的父
母们就是有力的证明!我平时常喜欢看讲述动物世界的电视节目,不知你是否看?
谢谢赐教!欢迎常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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