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鬼

刘基

致而不能安致:招致,不如不致之无伤也。

粤人有学致鬼者,三年得其术。于是坛其室之北隅以集鬼坛:土筑的高台,此处作为动词。鬼至而多,无以食,则

相帅而为妖帅:同‘率’,声闻于外。一夕其人死,而爇其室爇:读音ruó,烧。邻里莫不笑之。

翻译:招而不能安置,不如不招也没什么防碍。

粤地有个学招鬼的人,三年学会了那种方术。于是在他家北边的角落筑坛用来招鬼。鬼来得多了,没食物喂它们,

就互相带领着兴妖作怪,名声传播四处。一天那人死了,鬼就烧了他的房子。邻里没有不讥笑他的。

感:招来那么多的鬼朋友,终于自己也做了鬼,和老朋友们打成一片了。鬼朋友们当然要送他一份大礼啦——烧他

阳世的房屋,送往阴世啊。邻里为什么要以人之得失标准衡量鬼之得失呢?人自以为是地笑鬼之可悲,又焉知鬼不会也正在笑

人之执迷不悟呢?

之所以反讽作者,是因为作者太过自以为是。既然前提是鬼是确实存在的,那就不该以‘我’的标准去判断鬼的得

失。当然,鬼也不可以鬼的标准,衡量人的是非。

如果把这个故事类比于那些国家内战一方假借国外势力,到头来受制于外国势力,而最终是外国势力坐收渔人之利,

自己却成为可怜的傀儡们。倒还凑合。

2004年6月27日